行政訴訟法

La 行政訴訟法,它是一系列正式行為,公共行政通過這些行為具體化以實現特定目的,通過這些行為設定了需要實現的某些目的和目標。 因此,其程序是基於為公共利益服務而發布的行政行為,而不是像程序那樣基於第三方索賠。

公共行為與私人行為不同,需要通過正式程序來保證公民的行為符合法律制度,並為公民所了解和監督。

與行政程序相對應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相應的法律規定 行政程序 它基本上由各國控製或制定的行政法中的具體法律管轄。

也就是說,各州還有與法律制度相對應且具有管轄範圍的其他法律,這些法律也規範了部分程序。 就西班牙而言,它受到以下法規的監管: 公共行政共同行政程序法 (39 月 2015 日第 1/XNUMX 號法律)(LPACAP)。

例如,通過這部紀律行政法,國家可以作為雇主,在其工人(公務員)在履行其勞動職能時發生預先確定的違法行為時對其進行製裁,為此,國家可以使用適當且正確的行政程序。

這些程序通過行政機構解決,並通過傳票的方式提交司法機構控制。 “贊助商鏈接”。

誰干預行政程序?

在行政程序中,涉及兩類人,他們是:

1) 由其所有者代表的行政機構: 他是擁有最多能力的人,因此佔據著最高的地位。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是官員或合議機構,負責執行導致相應行政決議的程序。 為了執行這一程序,有兩種機制可以保證其客觀性。 這些機制是:

* 棄權:當局和為政府服務的人員有責任在出現某些情況時不干預某些程序,這適用於當他們有個人利益或與當事人有友誼或關係時參與程序。

* 迴避:是雙方的請求,不僅僅取決於當事人的行為。

2)有興趣者: 指所有在公共行政部門主張其權利和/或利益的公務員,由於其權力範圍較小,而且其權利可能受到程序的影響,因此職位較低,在本例中,利益相關方必須滿足一系列要求,並有足夠的能力在公共行政部門面前採取行動。

在這種情況下,當涉及自然人或法人時,可能需要在開始程序之前指定一名代表,這可以通過授權書來完成。

另外,應該指出的是,在這些行政程序的情況下,顧問或律師的協助不是必要的,但是,可以使用技術援助來保證有關各方取得更大的成功。

適用於行政程序的原則是什麼?

根據判例,行政程序受一些重要原則的約束,這些原則是:

* 矛盾原理: 在這種情況下,利益相關方將負責監控和製定各自的程序,因此,利益相關方可以在程序的任何階段積極參與不同的程序。

* 好奇心原則: 行政機構發揮著積極作用,因此,必須在其所有程序中依職權推動這一程序。 此外,您還可以在解決方案中納入相關方未提出的問題。

* 速度原理: 這意味著程序的處理意味著他們的義務,事實上他們不應造成不當的延誤,例如通過電子處理。

* 透明公開原則: 通過這一原則,允許利害關係人隨時獲取與行政程序有關的信息,即利害關係人能夠獲得文件副本,能夠識別主管機關和行政程序。為行政機關服務的人員。

* 小費原則: 該原則規定,相關方只能被迫支付其測試費用或可能產生的任何費用。

行政程序分為哪幾個階段?

行政程序可分為三個主要階段,即:

1)啟動階段: 在此階段,行政程序可以由公共行政部門啟動,稱為“當然”,也可以由利益相關方啟動,為此,他們必須提出請求,以促進公共行政部門的行動和啟動,並遵守既定的規定。指導方針。

為了啟動該程序,負責機構必須在啟動之前公開一段信息或行動。 啟動一旦確定,首先會簽訂“啟動協議”,隨後採取臨時措施,以保證程序解決的有效性。

2)指令階段: 在這一調查階段,主管機構當然負責彙編所有相關信息,這使其能夠識別和核實行政程序中將發生的事件,並通過這些事件應用法律規範。

從這份彙編來看,以下幾個方面非常重要:

* 證據的收集,證明該決議所依據的相應事實。 為此,將有 10 至 30 天的期限,以便調查機構不會將事實視為理所當然,或者應利害關係方的要求,最長期限為 10 天。

* 要求提供相應報告,無論是強制性的還是可選的,有約束力的還是無約束力的,都應在 10 天內以電子方式發布。

* 利益相關方參與程序,促進啟動階段,提出指控和所需文件,提出行動和證據,並參與相應的聽證會和公共信息程序。

3)完成階段: 在此階段,指定程序的終止,可以通過各種因素或形式給出:

* 向有關各方發出決議和/或通知。 在該決議中,必須以連貫的方式確定利害關係方的要求,甚至可以具體說明利害關係方未提出的問題。 在作出決議之前,主管機構可以採取一些補充行動。

* 退出,利害關係方可以通過提交建立行政程序的文件放棄行政程序。 當該通知被接受時,程序將被宣布結束,但其他利益相關方要求繼續程序的情況除外,他們有 10 天的期限。

* 放棄權利,這與正在執行的行政程序辯論的放棄有關,並且只有在法律制度沒有明確禁止的情況下才會被承認。

* 因過期而申報,是指因利害關係方不履行非必要程序而導致行政程序停止3個月以上。 此外,這種情況也可能是由於政府直接表達的缺乏解決方案而發生的,這被稱為“行政沉默”。

* 常規終止l,只要滿足某些基本要求,就可以通過有關各方和公共行政部門的談判或達成協議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