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譴責馬德里社區為尋找屍體支付一百萬歐元 · 法律新聞

最高法院爭議行政法庭通過最近的一項裁決,譴責馬德里社區承擔在垃圾填埋場尋找犯罪屍體所產生的工作費用,但不妨礙您可以要求法院將其包括在費用中,但不保證會得到補償。 埃爾阿爾託法院認為,政府有義務保證司法的正常運作。

已解決的案件起源於一家公司向馬德里社區提交的價值 1,4 萬歐元的發票,用於支付在馬哈達洪達 (Majadahonda) 指令法院下令在垃圾填埋場尋找屍體、遺體和犯罪後果的費用。

馬德里社區退回了該公司提供的發票,以便將其發送給下令進行搜查的法院,以便將其包括在所進行的費用評估中,以便當時被定罪的人將負責。。

該公司就行政決議向馬德里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在裁決中維持其上訴,並同意區域管理部門必須支付在垃圾填埋場的搜索費用,因為這涉及運營、調試進度所需的費用和實現司法行政的目標。

與司法合作

最高法院現在駁回馬德里社區對上訴判決提出的上訴,並裁定上述費用與主管當局相符。

否主管當局有義務使用能夠保證司法行政正常運作的所有通信手段,“法院強調。

如果是這樣的話,分庭表示,“沒有這樣的情況,當所述合作需要成本時,它會在提供所述合作後推遲一段時間,或者,甚至有什麼理由暴露於最終會發生的可能性沒有定罪,沒有判給費用或被定罪的人資不抵債”。

分庭解釋說,任何其他解釋,例如馬德里共同體提出的解釋,“都會導致不良後果,並違反憲法第 118 條所載的在明確程序過程中與法官和法院強制合作的憲法授權。 《憲法》,《司法機構組織法》第 17 條規定的授權”。 否則,會影響司法機關的正常運作。

木香

另一方面,分庭明確指出,上述規定並不妨礙將此類費用計入刑事訴訟費用,但無論如何,將由量刑機構決定某些費用是否應計入刑事訴訟費用。正在討論的具體問題。

它的結論是,在一天結束時,行政當局可能會聯繫判刑司法機構,要求賠償當時支付的金額,並且這些費用是否包含在費用中必須取決於司法決定,具體取決於案件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