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野豬相撞的司機賠償 400.000 歐元

Silvia León.- 加泰羅尼亞高等法院命令加泰羅尼亞政府賠償一名駕駛者因事故造成的損失超過 400.000 歐元,並對高速公路造成損壞。 裁判官認為,作為道路的所有者,政府有責任沒有保持周邊圍欄處於良好狀態。

作為一個新問題,除了賠償金額的增加,他向提出原告辯護的 Sergi Grau Romero 解釋說,政府譴責“缺乏危險信號 P-24(頻率step of animal) 已被認定為發生了 2 年多起事故,考慮到事故點未歸類為事故集中或黑點,從而改變了法院一直在呼應的部分標準”。

並且,根據明確,無論該點是否被視為“事故集中”,如果由於入侵而存在多起事故,業主管理部門和受讓人都有責任用 P24 信號發出危險信號被證明是野生動物。

拍攝地點

有問題的事故發生在他在 C14 高速公路(塔拉戈納省)要求駕駛雅馬哈摩托車時,與正在過馬路的三頭野豬迎面相撞。 根據已證實的證據,事故地點附近有一個帶有破損金屬柵欄的保護區,據推測,通過該孔可以弄髒路上的動物。

責任

每當這是摩托車手的責任時,應該注意的是,所進行的測試證明他在撞擊時沒有以不適當的速度行駛。

因此,撇開索賠人在事件發生過程中的責任程度,問題就出現在事件與圍欄維護不善之間的因果關係上。

對此,裁判官很清楚,從裁決中可以推斷,這與警方當場的證據和所附的照片記錄一致,三隻野豬出現在高速公路的道路上的原因是一定與那一關的圍欄狀態欠佳有關。

但是,該判決闡明,如果確實沒有義務為常規道路設置圍欄,則法院考慮到已證明存在保護區,可能存在鬆散的 Animaux。 因此,很明顯安裝P-24警告標誌是必要的,無論道路上動物入侵造成的事故頻率如何。 出於這個原因,商會警告說,公共工程部沒有理由不繼續安裝“動物自由通道”的 P-24 海報。

必須記住,《交通、機動車輛流通和道路安全法》指出,“發生事故的公共道路的所有者可能因未在期限內修復圍欄而被追究責任,在你的情況下,或者由於車輛與它們的碰撞,在事故率高的路段沒有特定的鬆散動物信號。

同樣,“它對應於道路的所有者,在最佳的流通安全條件下維護道路以及安裝和保存足夠的標誌和道路標記的責任”,基於藝術。 RD 139/1428 的第 2003 條,21 月 XNUMX 日,一般流通條例。

出於這個原因,地方法官得出結論認為,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身體和物質損失與必須確保在最低安全條件下維護公共道路的行政行為有因果關係,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他們安裝了由於可預見的道路上相鄰保護區的動物的存在,沿該道路行駛的人已充分了解該地方存在的危險。

續集和補償

關於賠償,法院已對原告進行了說明:治愈589天,預防性,其中住院197天,並具有“……方向改變,主要是空間(沿街移動),注意和注意力問題、對複雜問題的理解有限、難以保持流暢的對話以及需要全面監督; 與親密的家庭成員和非常有限的社交和中度認知障礙 GDS 4»有關。

簡而言之,關於對工作活動的清醒影響,根據證據,所描述的後遺症假設了與他作為卡車司機的通常職業以及任何工作活動的發展不相容的非常重要的限制。 也正是需求者明確了日常生活中第三者的監督和幫助。 事實上,法官們考慮到社會保障承認了大殘障程度的永久殘障養老金。

總而言之,經過 7 年的司法糾紛,法院判決 Generalitat 向摩托車手支付 410.623 歐元,作為因圍欄維護不善和場地不足而導致的野豬事故損失的賠償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