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獲得雙重保證抵押貸款?

無追索權保證

銀行擔保是信貸機構提供的一種金融支持。 銀行擔保是指貸款人為債務人履行義務提供擔保。 換句話說,如果債務人不償還債務,銀行將承擔。 銀行擔保允許客戶(或債務人)購買商品、購買設備或獲得貸款。

銀行擔保是指貸款機構同意在藉款人拖欠貸款時彌補損失。 該保證允許公司購買其無法購買的東西,幫助公司發展並促進業務活動。

有不同類型的銀行擔保,包括直接擔保和間接擔保。 銀行經常在國外或國內業務中使用直接擔保,直接發給受益人。 當銀行的擔保不依賴於主要義務的存在、有效性和可執行性時,直接擔保適用。

例如,A 公司是一家新餐廳,想要購買價值 3 萬美元的廚房設備。 設備的賣方要求 A 公司在將設備運送到 A 公司之前提供銀行擔保以支付付款。A 公司要求維持其現金賬戶的貸款機構提供擔保。 銀行實質上是與供應商共同簽署採購合同。

合規保證

承銷業務信用額度是一個權衡各種風險因素的過程,直到貸方確信損失的可能性在他們的容忍範圍內。 通過評估抵押品價值、信用記錄、財務報表、財產報告、設施經濟學、項目可行性、市場條件和無數其他變量,貸方可以準確地平衡風險和運營收益。 這種平衡行為中最重要的權重之一是付款保證。

在最基本的形式中,付款擔保允許貸方超越絕大多數借款人使用的單一目的有限責任結構; 超出保證及其對有利市場條件的依賴; 超出借款人的運營問題或現金流問題; 並直接面向在公司背後具有真正價值的個人或實體。

在貸方的最佳情況下,借款人的每個委託人和關聯方(我將使用“發起人”一詞來指代在藉款人背後做出決定的人)應提供無限制且無限制的付款擔保,通常稱為貸款擔保。“全資源” 如果起草得當,該擔保允許貸方強制一名或多名擔保人支付借款人必須支付的所有款項。 換句話說,無論借款人對貸方負有什麼義務(至少在付款方面),擔保人都有相同的義務。 這種工具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但只要說有充分的追索保證,公司價值的去向並不重要:貸方有擔保人的支持。 不管是由於欺詐、管理不善還是只是運氣不佳,無論違約的原因是什麼,貸方都可以追究全部債務的任何和所有擔保人。

付款保證

根據加州的單一訴訟規則,“對於任何債務的追討或不動產抵押擔保的任何權利的執行,只能有一種訴訟形式。” Cal. Code Civ. Proc. § 726(a)。 因此,貸方只能對借款人採取“一項行動”,例如受託人出售、止贖或在票據上提起訴訟。 加州法院將此規則與另一條“安全第一”規則結合在一起解釋,該規則要求貸方在親自起訴借款人之前收回房地產。 見沃克訴。 社區銀行,10 Cal. 3d 729 (1974)。 但是,貸方的恢復能力有限,因為他們可以取消抵押貸款的財產的贖回權,但仍然存在短缺。

個人擔保通常包含在貸款申請文件中,但它是貸方與“保證”借款人償還貸款的個人之間的單獨合同。 因此,即使在抵押私人貨幣貸款的財產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之後,貸方也可以通過提起違約訴訟來彌補貸款的不足。 合同 - 個人擔保 - 承諾如果請求貸款的個人或企業實體無法償還貸款,擔保人將以個人財產償還貸款。

追索排除保證

許多歐元區國家已將貸款擔保計劃作為其應對冠狀病毒危機的一攬子支持計劃的核心要素(見第 1 章)。 面對收入和收入的嚴重損失,這些臨時系統可以支持信貸流向實體經濟,從而有助於穩定銀行體系。 本專欄對已宣布的製度如何運作以及它們可能如何影響銀行在未來幾個季度可能遭受的損失幅度進行了說明性評估。

由於這些計劃是在國家層面確定的,它們的特點,包括其規模和資格標準,因國家而異。 計劃的關鍵參數是擔保計劃的總體規模、擔保價格、擔保貸款的部分、每個借款人的最高金額以及公司有資格獲得這些貸款的資格標準(見方框 A) . 歐盟委員會的加冕支持措施臨時框架制定了與內部市場保持兼容的國家擔保規則[1] 該計劃旨在支持中小型企業 (SME) 和個體經營者以及大型企業也有資格獲得可用作業務生命線的新貸款,以繼續向供應商和員工付款。 貸款擔保通常是短期的(一年),但可以長達六年。 一年期中小企業擔保的定價通常為 25 個基點 (bps),一年期企業擔保的定價通常為 50 個基點。 在四年和六年期間,它分別上升至 100 個基點和 200 個基點。 損失吸收通常限制在貸款本金的 90% 以內,儘管少數國家提供有限數量的 100% 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