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J 法律新聞規定,在罷工或抗議的背景下稱老闆為“叛徒”或“騙子”是合法的

關於基本權利的相關裁決。 具體來說,就是行使罷工權。 加泰羅尼亞高等法院社會法庭 (TSJCat) 發布了一項裁決,其中解釋了工人針對公司管理層發起的諸如“騙子”或“叛徒”之類的表達,並不意味著對公司管理層的攻擊尊重而不是在罷工和抗議和要求的氣氛中如此背景化的解僱是合理的。 地方法官說,在抗議的環境中,這些公告必須具有更大的容忍度。

因此,孤立地被認為具有冒犯性的表達方式,相對於要傳達的信息或它們所處的工作環境,可能會降低其冒犯性的含義,並表明需要增加容忍度。

在勞工、工會、體育、程序或其他緊張或衝突的情況下,用最高法院的話說,允許罷工者在表達中表現出一定的攻擊性,在這種情況下,加泰羅尼亞 TSJ 估計這應該在這種情況下,並重視所提供的表達方式,不要認為他們是認真的和有罪的,以至於無法理解解僱的原因。

包括判例在內,它承認在有爭議的情況下,關於榮譽權的言論自由得到加強。 也可以被認為是冒犯性的表達方式,可以與它打算傳達的信息或它們出現的工作情況相關,減少已知的冒犯性含義,並建議增加應有的容忍度。

好吧,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並未被宣佈為當地職業非法,因此作為一項基本權利,其行使合法性的推定適用於被解僱的工人, - 工會成員和附屬工會 -,與其他工人一起進入雇主客戶公司的場所,大喊“騙子”和“你不聽”並吹口哨。 他們舉著的牌子上寫著“非法任務”、“家庭不賣”、“叛徒,把我們賣給出價最高的人”、“騙子”、“一次性工人”和“欺詐性代孕”。

此外,由於她是公司委員會的成員並隸屬於工會,該工人在行使工會自由時享有加強的言論自由保護,儘管罷工團體試圖獲得進入高層他們沒有成功,最終離開了大樓,沒有對人員、財產造成損害,也沒有在公司場所造成長期混亂或永久性干擾,也沒有影響其他人的權利。
出於這個原因,在評估了罷工的具體情況和表達的表達方式後,最高法院認為應該宣布解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