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不能對聯邦法律有不同的意見 法律新聞

圖片來自 MondeloMedia

José Miguel Barjola.- 歐盟法院院長 Koen Lenaerts 本週五在馬德里舉行的儀式上強調了保護歐盟成員國法治和和諧的重要性。各國法官的請求。 他是在 Carlos Amberes 基金會組織的基本權利圓桌會議上這樣做的,該圓桌會議由 Wolters Kluwer Foundation 和 Mutualidad Abogacía 贊助,在皇家道德和政治科學院舉行。

在訪問西班牙首都期間,歐洲司法的最高代表捍衛了在社區領土上實現和諧司法系統的目標。 他說,這並不意味著告訴各國應該如何立法或做出什麼決定。

“CJEU 的使命是澄清這個核心[法治的價值觀],而不是要求各州必須如何組織民主、司法和其他憲法事務,這些都是每個成員國的能力”,說。

該活動匯集了西班牙司法機構的大刀。 第一分庭(民事事務)主席弗朗西斯科·馬林·卡斯坦(Francisco Marín Castán)在 Lenaerts 面前表示,最高法院“完全”假設存在一個根據社區原則解釋法律的上級機構。 他解釋說:“有必要自然而然地承認並假設有初審法官或省級聽證會的法官可以在 CJEU 討論最高法院的判例。” 作為反駁,他抱怨說,在歐洲法院對最高法院判決的不斷質疑可能導致“未解決問題的積累”,這是“消費者保護事務”中的普遍現象。

關於 IRPH 的問題,Marín 將“一家做大量廣告的知名律師事務所”對最高法院數名地方法官的推諉和脅迫的指控描述為“令人驚訝”和“近乎荒謬”的事情. 幾週前,Arriaga Asociados 辦公室宣布對由 Marin Castán 擔任主席的四名地方法官提起訴訟。 在文中,他指責裁判官推諉和脅迫罪。

國務委員會主席 María Teresa Fernández de la Vega 強調了諮詢機構在編寫高質量法律文本方面的工作。 同樣,他為法治不能採用非“社會、生態和平等主義”的模式進行辯護。

“在歐盟範圍內,有些國家對捍衛包括基本權利在內的價值觀提出了挑戰。 這些基本價值觀和原則之一就是平等,”法學家和政府前副總統說,他明確提到了波蘭和匈牙利。 在呼籲建立“社會法制國家”時,德拉維加強調“如果只強調自由而忘記平等,民主是有缺陷的”。 “平等需要一個有質量的、實質性的民主,而不是一個屍體,”他總結道。

CJEU 主席 Koen Lenaerts:

從左到右:Pedro González-Trevijano(TC 主席)、Koen Lenaerts(歐盟法院主席)、Cristina Sancho(Wolters Kluwer 基金會主席)和 Miguel Ángel Aguilar(Carlos de Amberes 基金會主席)。 資料來源:蒙德羅媒體。

憲法法院院長佩德羅·岡薩雷斯-特雷維哈諾積極推動“司法管轄區對話”,以實現國家和社區法律的和諧解釋。 他說,一條重要的“避免相互矛盾的決定”的道路。 正如他解釋的那樣,歐洲憲法法院“正在通過初步問題更好地調整自己”,因為西班牙憲法法院 18% 的裁決“明確提到了盧森堡和斯特拉斯堡法院”,而且這個數字“上升到68%在保護資源領域”,這表明西班牙機構與歐盟價值觀保持一致的良好道路。 “可以說,西班牙 TC 正在採用歐洲主義參數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