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地方法官批評赦免資源一言不發

納蒂維拉紐瓦FOLLOW

首先是任命多洛雷斯·德爾加多為州總檢察長。 最近,給“進程”領導人帶來了糖果。 在短短四個月的時間裡,負責審查政府行為的最高法院第三法庭避免了討論在很大程度上標誌著佩德羅·桑切斯行政部門所走的道路並導致了政府行為的問題的實質內容。反對派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議院的兩個部門決定否認政客對政府兩項行為提出上訴的合法性,避免了必須在後續程序中對這些有爭議的法令做出裁決的壞品味,但同時也造成了差距在那些不想將最高法院變成政治戰場的人和那些否認這種合法性以系統和普遍的方式帶來的風險的人之間存在著分歧。

“政治的司法化不好,但建立司法控制豁免權更危險,這在原則上是我們的法律所禁止的,如果通過對合法性的極端要求來實現,則更是如此。議員、團體或政黨”。 瓦茨勞·奧雷亞(Wenceslao Orea) 和費爾南多·羅曼(Fernando Román) 是眾議院五位法官中的兩位,他們大筆一揮就駁回了這一警告,並在短短20 頁內(與這一特定意見的60 頁相比)提出了資源各政黨、個人代表和協會對有利於九名被判煽動罪的獨立主義者的寬限措施提出了質疑。

他認為,分庭以“不成比例和預期”的方式拒絕了一項合法性,正是因為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應該仔細和單獨地研究這一合法性。 這兩位法官警告說:“公眾代表不享有更廣泛的合法性權利,但也沒有更小的合法性權利”。 在他看來,該法院否認議員質疑某些行動的合法性的案件“不能推斷到本案”。

“被赦免的罪行(……)確實異常嚴重,與 44 年憲法通過以來近 1978 年來西班牙境內針對的數千起犯罪事件相比”,自 10.650 年憲法通過以來已赦免 1996 起。有關這一主題的數據收集工作從XNUMX 年開始至今。

治安法官不同意歧視所有上訴的決定,因為“我們的法律體系在誰可以對赦免提出上訴方面存在明顯的監管缺陷”,也不同意那些聲稱擁有主動合法性對赦免提出上訴的人應該有什麼關係做出決定與犯罪行為”。 事實上,這種寬恕程度可以完全履行一個判決,這已經是“最大限度地發揮主動行動原則”的充分理由。

他們說,我們的系統中有法律覆蓋範圍或概念上的理由,要求只有那些在刑事判決中被明確視為受害人、受到犯罪冒犯或傷害的上訴人才能接受有效的訴訟資格。 眾議院駁回了這一合法性,認為侵犯議員權利並不是判決的決定因素,其影響因赦免而消除。

“全體西班牙人民”

在他們的具體投票中,這些治安法官堅持認為,“不可否認,有些主體的權利或利益可能受到相關方式的影響,但他們在刑事訴訟中並未受到影響。” 尤其是在本案中,“所犯罪行的被動主體是每一位西班牙公民,而判決的對像在犯罪形式上具有與本案相同的獨特特徵”。判決的對象,以及後來的赦免對象”。

除此之外,議員、政黨,甚至在自治區中擁有國家最高代表權的同一當局,都發現自己的任務和職能因犯罪行為而暫時消失。 因此,一些上訴人的合法性將在以後得到更冷靜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