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月 2022 日第 27/XNUMX 號法律,當法律發生變化時




CISS 檢察官辦公室

概括

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六世

對於所有看到並嘗試的人。

知道:Cortes Generales 已經批准,我來批准以下法律:

前言

yo

西班牙憲法第 156.1 條規定,自治區將根據與國庫協調和所有西班牙人團結一致的原則,在發展和行使權力方面享有財政自主權; 也就是說,它承認這些領土實體需要擁有自己的資源,以根據自治國家的結構,使各自的權力有效。 因此,在上述資源中,有憲法文本第 157.1.a) 條明確規定的國家全部或部分讓與的稅收; 此外,還通過組織法授權行使上述第 1 條第 157 節所載權力。

因此,它構成了 8 月 1980 日關於自治社區 (LOFCA) 融資的第 22/9 號組織法——最近由 2022 月 28 日的第 8/1980 號組織法修改,該法要求制定促進金融和其他類型融資使用的規則預防、偵查、調查或起訴刑事犯罪的信息,22 月 10 日關於自治區融資的第 1995/23 號組織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的修改以及 8 月 1980 日第 22/XNUMX 號組織法的修改,刑法典的一般有機框架,必鬚根據該框架從國家向自治區分配稅收制度。 通過上述修改,XNUMX 月 XNUMX 日第 XNUMX/XNUMX 號組織法在其法律主體中納入了向自治區轉移垃圾填埋場、焚燒和垃圾共焚燒廢物稅的相關方面.

此外,關於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和混合焚燒的垃圾稅,該一般有機框架已通過 22 月 2009 日第 18/XNUMX 號法律的修改得到補充和批准,該法律規定共同政權自治區和自治市的融資制度和某些稅收法規得到修改。

根據 7 月 2022 日第 8/XNUMX 號法律針對循環經濟的廢物和受污染土壤制定的垃圾填埋場、焚燒和混合焚燒廢物稅,明確表達了對記錄的間接性質的讚揚將廢物運送到垃圾填埋場、焚燒或聯合焚燒設施進行處置或能源回收,在整個西班牙領土內強制執行,同時不影響分別與巴斯克地區和納瓦拉 Foral 社區簽訂的協議和經濟協議的規定。

所述法律考慮了將稅收轉讓並將監管權限和管理歸於自治區的可能性。 特別是,自治區可以提高其各自領土內存放、焚燒或聯合焚燒廢物的法律所規定的稅率。

此外,法律規定,稅收的徵收將根據其徵收的應稅事件發生的地點分配給自治區; 稅收管理、清算、徵收和檢查的權限屬於國家稅務機關,或在適當情況下,按照自治區自治條例規定的條款,屬於自治區具有類似職能的辦公室自治區和在適當情況下批准的稅收轉移法律。

同樣,它確定所有那些暗示稅收收益地域化和規範權力分配給自治區的規定只有在我們在我們建立的自治融資事項合作體制框架中製定相應協議時才適用和法律法規。金融系統的監管規範會根據需要自動修改,以配置全體會議作為貢品。

II

6 月 2006 日第 19/10.2 號組織法批准的加泰羅尼亞自治法,比 8 月 1980 日第 22/XNUMX 號組織法第 XNUMX 條的規定提前,在第七條附加條款中規定了轉移給自治區的稅收加泰羅尼亞社區。 因此,停止對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和混合焚燒徵收廢物稅需要調整自治法的這一規定的內容,包括停止徵稅。

另一方面,《自治法》同樣有效的附加條款規定,其內容可以通過政府與自治區之間的協議進行修改,這將作為法案處理,而不被視為對《自治法》的修改。自治權。法規。

為此,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經濟和財政事務混合委員會在 26 年 2022 月 XNUMX 日舉行的全體會議上批准了接受對垃圾填埋場、焚燒場和廢物混合焚燒,並為自治區設定上述停止的範圍和條件。

同樣,現在頒布的法律著手調整《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自治區條例》的內容,以適應新分配的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和混合焚燒的稅收。在 8 月 1980 日的第 22/22 號法律組織法和 2009 月 18 日的第 XNUMX/XNUMX 號法律中,還著手規範向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分配上述任務的具體制度。

唯一條款修改了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條例第七條附加條款的內容,以明確將垃圾填埋場、焚燒和混合焚燒的廢物存放稅的履行轉移到本自治區。

關於生效,規定本法自1年2023月XNUMX日起生效。

16 月 2010 日第 16/XNUMX 號法律對國家向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的稅收分配製度的修改以及設定上述分配的範圍和條件的唯一條款

1 月 16 日第 2010/16 號法律第 XNUMX 條,關於從國家向加泰羅尼亞自治區分配稅收的製度以及設定上述分配的範圍和條件,修改如下:

第 1 條 稅收分配

修改6月2006日第19/XNUMX號組織法第XNUMX條附加條款,改革加泰羅尼亞自治法,內容如下:

分配給加泰羅尼亞自治區以下貢品的性能:

  • a) 部分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50%。
  • b) 財富稅。
  • c) 繼承和捐贈稅。
  • d) 財產轉讓稅和書面法律行為稅。
  • e) 賭博稅。
  • f) 增值稅,部分徵收,稅率為 50%。
  • g) 部分徵收啤酒特別稅,稅率為 58%。
  • h) 對葡萄酒和發酵飲料徵收特別稅,部分稅率為 58%。
  • i) 中間產品特別稅,部分徵收,稅率為 58%。
  • j) 對酒精和衍生飲料徵收特別稅,部分稅率為 58%。
  • k) 部分徵收碳氫化合物特別稅,稅率為 58%。
  • l) 部分徵收煙草製品特別稅,稅率為 58%。
  • m) 電力特別稅。
  • n) 某些運輸工具的特別稅。
  • ) 某些碳氫化合物的零售稅。
  • o) 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和垃圾混合焚燒的垃圾稅。

本規定的內容可由州政府與州政府協商修改,並由州政府作為議案處理。 出於這些目的,對本條款的修改將不被視為對章程的修改。

任務的範圍和條件是由第 210 條中提到的混合委員會確定的,無論如何,該任務將涉及在加泰羅尼亞的行動。 政府會將委員會的協議作為法案處理。

LE0000233117_20100718轉到受影響的規範LE0000422860_20100718轉到受影響的規範

單一最終條款 生效

這一天將在其在官方國家公報上公佈後的第二天生效,儘管它將於 1 年 2023 月 XNUMX 日生效。

因此,

我命令所有西班牙人、個人和當局遵守並遵守這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