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因向她 13 歲的學生放映暴力和色情影片而被解僱 Legal News

加泰羅尼亞高等法院證實,一名教師因在課堂上向 13 歲和 14 歲的學生放映一部包含毒品、性和暴力場景的電影而被開除。 教育中心將其解僱的理由是,作為一名教師,其職責是確保其使用的材料足以滿足其打算傳輸的內容,此外,一旦開始觀看,它就允許磁帶持續播放超過 25 分鐘儘管南方警告會議記錄不恰當的話題,但根據協議,這將構成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將因嚴重違反勞動義務而受到懲罰。

商會解釋說,解僱卡不需要包括對被推定的勞動過失的法律資格,但必須包含對推定事實的描述,描述必須充分和清楚,以便接受者紀律處分可以了解歸咎於他的事實,並受到解僱處分。

預期的製裁

在這種情況下,該老師因對一名被打頭部的學生犯下了非常嚴重的罪行而被停職停薪一個月,三個月後,在同一間教室裡,他決定向 16 至 13 歲的學生放映一部推薦給 14 歲以上人群的電影。

在重放電影之前,老師看過電影《誰在殺娃娃?眼球裡有一個娃娃。 正如句子所解釋的那樣,在布衣角色是活生生的角色,與人類同居並且在第一個場景中受到的對待已經表達了煩惱的情況下,對玩偶做出上述動作並不是無害的。

地方法官理解,鑑於內容明顯針對成年觀眾,他希望在再現的前 25 分鐘內看到,教師應該花時間打斷課程,以便將再現維持 XNUMX 分鐘。

就是老師放映了一部內容不當的電影,既不適合觀看它的環境,教育中心,也不適合放映它的人,即 13/14 歲之間的學生。 電影的觀看響應了老師的個人主動性,即使有這樣的內容,直到放映 25 分鐘後,老師才停止觀看。

正如解僱信中所載,她作為一名教師的職責是準備課程,而且她使用的材料肯定足以滿足她打算傳播的內容以及在課程中提供的材料,所以應該有他認為電影之前驗證其內容是否適合他的學生,並且是否適合他們想要通過投影傳達的內容。

非常嚴重的錯誤

該協議將嚴重違反勞動義務的嚴重輕罪歸類為嚴重的輕罪,而 ET 第 54 條在其部分中的工作表現、分庭認為犯下的違規行為應予以解僱

出於所有這些原因,法院確認了對教師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