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年 2023 月 XNUMX 日,董事會管理部決議




法律顧問

概括

根據阿拉貢政府的協議,在 8 年 2023 月 24 日舉行的會議上,明確和正式批准並批准了 2023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在衛生部門委員會達成的協議,其中採取了某些措施阿拉貢自治區的大部分初級保健,其中包括在促進保健的組織措施中,初級保健醫療和護理專業人員有可能在年滿 XNUMX 歲時獲准離職執行警衛職責在當前實際存在的條件下,前提是滿足某些條件。

為了使這種可能性有效,有必要在以下條款中為其應用建立標準和程序。

因此,在使用由阿拉貢政府 2 月 2004 日第 30/25 號立法法令批准的《阿拉貢衛生服務法》綜合文本和 122 月 2020 日第 9/XNUMX 號法令第 XNUMX 條中賦予的權力,為此找到了有機體的有機結構,可用:

第一.- 免除執行額外活動的警衛職責的義務。

年滿五十五歲後,根據 44.2 月 59 日第 1997 / 29 號法令批准的現行初級保健團隊運作條例第 XNUMX 條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申請的醫師和初級保健護士,根據阿拉貢政府的規定,免除在補充時間內執行警衛職責的義務,他們還可以要求自願參加實際存在製度中的額外活動模塊。

第二.- 要求。

為了開展指定的額外活動模塊,相關人員必須在申請時有效地值班,並且至少已經開展了至少兩年的先前活動,並定期進行額外的輪班工作。

在本決議生效時免除警衛職責的專業人員可以根據其中規定的條款要求完成額外的活動模塊,如果在豁免被授權之日滿足要求的話。

第三.- 在正常時間和服務提供條件之外提供活動協助的隨叫隨到模塊。

1. 初級保健主任每年計劃,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資源下,在相應衛生部門的不同初級保健小組開展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持續開展實際存在的保健模塊。

2. 由初級保健局根據醫療和發酵協調員的提議,根據技術援助委員會的報告和建議,分配持續護理模塊,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開展商定的活動,考慮到援助需求。

3. 在專業人員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進行的額外活動將由專業人員和初級保健部門共同商定,最好包括開展旨在促進援助和減少延誤的普通或持續護理活動。在各自的初級保健團隊中,上述活動限於每天最多 20 名患者。

如果在專業人員所屬的團隊中沒有福利需要證明額外的活動是合理的,則可以在該部門的其他團隊或不同部門的其他團隊中進行,在後一種情況下,事先獲得主管部門的授權阿拉貢衛生服務管理部。

第四.- 要執行的模塊數。

對於每個專業對應的額外活動模塊的計算,考慮了申請前三年進行的補充工作時間,計算如下:

  • – 額外工作日每增加 15 小時或以上,按一個工作日計算。
  • – 持續時間少於 15 小時的班次按小時計算,以達到 15 小時的完整班次。
  • – 完成天數之和除以36個月,得到每個專業對應的額外活動模塊數,每月最少4個月。

每個模塊的有效時長為每週一個下午,類似於醫院建立的模型,並且不會免除專業人員第二天的日常活動。

授權取消具有額外活動的警衛的決議將確定每月的模塊數量和年度模塊的總數,包括與假期相對應的模塊。

第五.-報應。

開展額外活動模塊的獎金數額將通過補充持續關注、根據授權模塊並在屬於該部門的初級保健理事會核實額外活動活動後獲得報酬您執行活動的計算機。

為確定所得報酬,每個活動模塊相當於一個 XNUMX 小時隨叫隨到的實際存在模塊。

第六.-程序。

1. 專業人士、醫生和護士如果以書面形式請求免除因年齡原因輪班,可以在適當的情況下聲明自願參與前幾節中描述的活動模塊。

2. 將在 XNUMX 月的第一季度將書面文件發送到初級保健部門,希望受益的專業人員在此終止。 同樣,那些年內沒有 XNUMX 年偶遇時間的醫生和護士可以在此期間內提交請求。

3. 阿拉貢衛生服務管理局先前已通知初級保健局,在提出要求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間內,解決了向提出要求的專業人員授權免除警衛的請求.

4. 如上述報告違反警衛滅絕授權,阿拉貢衛生服務總局將發布相應決議,如果被拒絕,則必須有動機。

5. 因服務需要而被拒絕的申請自提交之日起最長一年後,可以再次申請豁免。 在這種情況下,出於上述原因拒絕請求不得再次進行,除非在技術援助委員會提出合理報告後出現特殊和特殊性質的情況,以保障第西班牙憲法第 43 條。 贊成的決議最多在兩個月內通過。

6. 如果拒絕提議,將在提交申請後最多兩個月內將其發送至阿拉貢衛生服務管理部門,以便收養人在兩個月的期限。

7. 參與這項活動被理解為每年最後一個季度內以書面形式自動更新,不影響初級保健理事會的職業。

第七.- 請求的臨時制度。

2023年31月期間,自本決議生效之日起至30月XNUMX日止,可提出額外活動保衛員消亡申請,並須於XNUMX月XNUMX日前解決。

第八.- 生效。

本決議在阿拉貢官方公報上公佈後的次日生效。

根據《綜合法》第 48.3 條的規定,針對未終止行政程序的該決議,可在其公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衛生部長提出上訴經阿拉貢政府 2 月 2004 日第 30/121 號立法法令批准的《阿拉貢衛生服務法》文本,以及 122 月 39 日第 2015/1 號法律第 XNUMX 和 XNUMX 條,關於公共行政的共同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