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EU 规定每天的工作休息独立于每周的工作休息 · Legal News

欧盟法院解释了休息权的范围,这样做是为了工人的利益,而工人始终是合同的弱势方,指出每日休息不属于每周休息时间的一部分,但被添加到其中。

就第 2003/88 号指令在两个不同条款中规定每日休息权和每周休息权而言,这表明它们是追求不同目标的两项自主权利,就每日休息而言,它们同意允许工人离开工作环境一定的时间,该时间不仅必须是连续的,而且还必须直接遵循工作时间,并且就每周休息而言,允许工人每 XNUMX 天休息一次时期。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员工有效享有每日休息的权利,无论每周休息时间长短。

即使国家规定每周休息时间连续超过35小时,也必须给予工人每日休息时间。

如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每个工人都必须立即享受一段每日休息时间,无论该休息时间之后是否接着一段工作时间,那么当每日休息时间和每周休息时间连续时,每周的休息时间是合乎逻辑的。只有当工人享受了日常休息后,休息期才能开始。

欧盟法院清醒地坚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弱势方,有必要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休息权、吸收权或补偿权对其权利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