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宣判奧倫塞前市長曼努埃爾·卡貝薩斯無罪

奧倫塞省法院第二庭決定無罪釋放奧倫塞前市長曼努埃爾·卡貝薩斯 (Manuel Cabezas) 在 1995 年至 2007 年期間因所謂“10% 案件”而犯下的搪塞罪和貪污罪,以免除其任期建設者和市發起人交付10個城市散地補償項目1999%的土地。 除前市長外,時任城市規劃議員里卡多·坎波·拉布拉多(Ricardo Campo Labrador,2003 年至 15 年)在擔任市政管理職務近 XNUMX 年後,也因“赦免”在非合併土地上分配 XNUMX 個城市項目的建築商而被無罪釋放。

地方法官在裁決中堅稱,尚未“證明”被調查者“利用其所擔任的公共職位”以及“他們受到不公平致富精神的引導,將市政資產轉化為私人利益”,正如審判時提出的指控一樣。

正如文中所述,“技術報告中確實暗示該項目未履行轉讓10%城市用途的義務。 然而,我們必須堅持認為,在此類報告的案件中,建議批准該項目,因為被告參與的決策機構的這種行政行為不能按照判例的要求被定性為明顯任意或相反。法院強調。

奧倫塞法院認為,正是發布該報告的技術人員“負責解釋法規並製定標準,以解決1994年全體會議協議內容與當地新立法之間的衝突” ”。 然而,由於沒有對項目的批准提出不利建議,“不能得出結論說他們意識到其批准的任意性或非法性”,也不能要求他們“向政府解釋一項複雜且創新的規定”。 “與市政府秘書反复表達的標準相反”,省法院做出的判決比比皆是。

這一決定結束了針對這兩名前加利西亞政治家的漫長司法程序,該程序源於前加利西亞城市規劃議員阿烏雷亞·索托(Áurea Soto)因涉嫌城市規劃違規而提出的申訴。 卡貝薩斯以絕對多數統治這座城市十多年,是該市城市發展最衝動的人之一。 後來,隨著他退出政壇,城市主義的概念將 PP 的管理層告上法庭。 雖然案件最初要求退回,但案件最終還是宣判了。

經過一再拖延和要求立案後,公共部要求兩名​​被告判處七年徒刑,並絕對取消擔任公職的資格,或因他們在所謂的“城市發展”中的管理而被暫停 17 年。 10%的情況”。 省法院駁回了指控的內容,裁定兩名前政客無罪。

當他到達市政廳時,卡貝薩斯於 15 年 1994 月 XNUMX 日與市長辦公室的維加·龐博 (Veiga Pombo) 會面,達成了一項全體協議,鑑於缺乏確定用途的城市規劃,維加·龐博獲得了市秘書的讚成意見土地的。 該報告免除了建築商和開發商百分之十的費用

在審判期間,兩人都為他們的管理層進行了辯護,並澄清說,他們“從未”警告過他需要改變行事方式,並記得所有文件都繼續進行,因為“他們得到了城市規劃和技術人員的有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