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一個月內第三次更正國家法院無罪釋放ETA成員

最高法院再次挫敗了國家法院。 24 月 1986 日,地方法官宣布 XNUMX 年謀殺兩名國民警衛的兩名 ETA 成員無罪釋放,而昨天高等法院可能重審了“Anboto”,他被控犯有 XNUMX 起受挫謀殺罪、另一起襲擊當局和破壞罪。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最高法院第三次更正了國家高等法院第二刑事科的判決。

在這種情況下,最高法院已下令對三名 ETA 成員重判,他們被指控於 1990 年在加爾達卡諾(比斯開)謀殺了國家警察 Ignacio Pérez Álvarez,他們企圖通過位於您旁邊的自行車上的炸彈進行生產。車輛。 被指控的 ETA 成員——卡門·吉薩索拉、奧斯卡·阿巴德和何塞·拉蒙·馬丁內斯——在訴訟時效宣佈時被宣告無罪。 最高法院刑事庭已撤銷上述無罪判決,並下令國家高等法院與不同的地方法官進行新的司法程序,“評估證據並根據其結果作出判決”。

“國家高等法院分庭對處方標準的改變應該得到更詳細的論證理由”

高等法院受理了檢察官辦公室的上訴,其中國家法院的同一分庭和同一報告員承認了三項決議的存在,但結果不同。 前兩項中,因時效而產生的ETA成員刑事責任的消滅被重新安排,為此下令對被告人採取後續行動。 然而,在第三項決議中,治安法官決定宣告被告和 ETA 成員無罪,承認被告的論點,即推定罪行已規定。

檢察官堅持認為,分庭改變了立場,“忽略了任何論點或合理的理由”。 同樣,該判決包括萊奧波爾多·普恩特法官的反對意見,他同意最高法院關於“國家法院分庭對處方標準的改變應該得到更詳細的論證理由”的可持續性。

不合理的處方

在最高法院刑事庭的判決中,有人認為有必要繼續對被告本人進行調查。 地方法官認為,國家高等法院的錯誤在於沒有將“處方的中斷效應”歸因於公共檢察官辦公室在襲擊發生三年後的 1993 年提出的要求,要求對被攻擊的武器進行彈道比較分析。截獲自“Txalaparta”突擊隊——其中包括被告人:卡門·吉薩索拉、奧斯卡·阿巴德和何塞·拉蒙·馬丁內斯——。

上述中斷是典型的那些決議“呼籲啟動一個程序,不要忘記,試圖澄清歸咎於恐怖組織 ETA 的犯罪行為,”判決稱。 同樣,在 1993 年,只有阿巴德和馬丁內斯被指控,他們承認吉薩索拉參與了襲擊,確定了反對訴訟時效的另一個理由。

從檢察官通過第 5 號中央指令法院發布的命令提出請求,到其得到執行,10 多年過去了,對於高等法院來說,這是一個“絕對不能接受”的時間。 然而,最高法院辯護說,這段時間“不足以造成刑事責任的消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