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EU 規定每天的工作休息獨立於每週的工作休息 · Legal News

歐盟法院對休息權的範圍進行了解釋,這樣做是為了工人的利益,他們始終是合同的弱勢一方,並指出每天的休息時間不是每週休息時間的一部分,而是添加到它。

就指令 2003/88 在兩個不同條款中確立每日休息權和每週休息權而言,這表明這是追求不同目標的兩項自主權利,在每日休息的情況下,允許工人離開工作環境一定的時間,不僅必須是連續的,而且必須直接從工作時間開始,並且與每週的休息時間相關,允許工人每 XNUMX 天休息一次。

這是保證員工有效享有每日休息權的唯一途徑,無論每週休息時間長短。

即使國家法規規定每週休息時間超過連續 35 小時,工人也必須每天休息。

如果在工作時間之後,每個工人都必須立即享受每日休息時間,而不管所述休息時間之後是否有工作時間,那麼當每日休息時間和每週休息時間連續授予時,每週休息時間是合乎邏輯的只有在工人享受了每天的休息後,才能開始運行。

冷靜的歐洲法院堅持認為,由於勞動者是僱傭關係中的弱勢一方,有必要防止用人單位以休息權、吸納權或補償權等方式限制勞動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