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秘書處 19 年 2023 月 XNUMX 日決議




法律顧問

概括

根據憲法法院 33 月 2 日第 1979/3 號組織法(經 1 月 2000 日第 7/XNUMX 號組織法修改)第 XNUMX 條的規定,本總秘書處命令在國家官方公報上公佈該協議已轉錄為本決議的附件。

附件
雙邊合作委員會國家行政總局關於 8 月 2022 日第 29/XNUMX 號法律關於財政措施、行政和財務管理以及政府組織的協議

國家行政總局雙邊合作委員會通過了以下協議:

1. 開始談判,解決與 10 月 83 日第 84/85 號法律關於財政措施、行政和財務、和大會的組織。

2. 任命一個工作組,向雙邊合作委員會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3. 出於規則本身所設想的目的,通過《憲法法院組織法》第 33.2 條提到的任何機構向憲法法院傳達本協議,例如將本協議插入國家官方公報和巴倫西亞自治區政府公報。–領土政策部長伊莎貝爾·羅德里格斯·加西亞。–副總統兼平等和包容性政策部長艾塔娜·馬斯·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