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資和養老金扣押限制損害養老金領取者,拉科魯尼亞法院將設立 TC · 法律新聞

拉科魯尼亞省法院第四部分已同意向憲法法院提出適用補償性養老金權利的可能違憲 - 主要由婦女認為 - 不扣押工資和養老金的一般規則第 607 條民事起訴法 (LEC)。 地方法官警告說,這可能違反有效司法保護的權利和法律面前不受性別歧視的平等權利。

拉科魯尼亞省法院質疑 LEC 第 607 條關於執行或預防性保證獲得不平衡補償性養老金權利的預測的合憲性,在離婚或分居判決中司法承認有利於配偶之一面對面。

“我們認為,在所表達的情況下,法律規範違反了憲法第 24 條的有效司法保護權,其中包括執行最終司法決定的權利,也違反了平等的基本權利法律,沒有基於性別的歧視,因為它間接歧視了特別受到傷害的婦女,否認或降低了補償法的有效性,該補償法有助於減輕她們在停止同居後所承受的不平衡,由於角色他們承擔了典型的傳統家庭結構的任務分配”,指的是車內的房間。

法官在決議中強調,失衡補償金“不是贍養費,正如最高法院一再聲明的那樣”。 此外,他們強調,“證據”表明,在大多數情況下,“分居或離婚判決後補償性養老金的債權人是婦女”,因為“傳統上被賦予婦女在婚姻中的角色,為了家庭、孩子和家庭的利益而犧牲她工作或職業晉升的機會,從而有利於丈夫達到或鞏固一個地位,在許多情況下,由於同居破裂,這將給婦女帶來她的經濟地位相對於她的配偶所維持的經濟地位的惡化,相對於雙方在結婚前繼續享有的地位”。

法院說,“即使從這個角度來看,援引男女平等待遇和機會作為法律制度的信息原則來整合和遵守法律規範的解釋和適用”是否有可能“裝備贍養費”和補償性養老金,允許超過第 607 條的限制”。 因此,它已下令暫停其正在審查的有關補償性養老金的上訴,以將違憲問題提交憲法法院。 不得對該命令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