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批准新公司的“創建和發展”法 法律新聞

創造和成長。 這是眾議院最終批准的新商業創造和增長法的名稱,旨在促進公司的創建,減少監管障礙,打擊犯罪並促進其增長和擴張。

“創造和成長”法是複蘇、轉型和復原計劃的主要改革之一,旨在促進生產結構的活力並響應不同國際組織的要求和建議。

根據最近的證據,改善業務增長過程對於提高生產力、就業質量和國際化是提高公司競爭力和促進經濟增長的基本要素。

此外,該法規減少和加快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和條件,通過改進監管促進其發展,推廣電子賬單的使用,制定打擊商業運營中的拖欠行為的措施,並通過以下方式促進替代融資。促進眾籌、集體投資或風險投資等機制。

創建業務將更容易和更快

“創建和發展”法促進了公司的創建,以降低經濟成本並簡化其組建程序。

為此,有可能成立一家股本為 1 歐元的有限責任公司,迄今為止法定最低 3.000 歐元,允許公司將這些資源用於其他用途並促進新談判的建立.

通過這種方式,西班牙與我們環境中不需要最低資本的大部分國家保持一致,從而有利於創業。

同樣,通過信息中心和業務創建網絡 (CIRCE) 的統一窗口促進了公司的遠程信息處理,這保證了其創建條款以及公證和註冊成本的減少。

打擊犯罪的措施

該法規還包括推進打擊商業運營拖欠的措施,這是對許多西班牙公司的清算和盈利能力影響最大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

為此,在與公司和個體經營者的所有業務關係中擴大了發送和退回電子發票的義務,這將保證更大的可追溯性和支付控制。 該措施除了降低交易成本和代表公司運營數字化的進展外,還將允許從實際支付地點獲得可靠、系統化和敏捷的信息,這是減少商業拖欠的基本要求。

同樣,沒有達到《拖欠法》(3 月 2004 日第 29/XNUMX 號法律,規定了打擊商業運營中拖欠行為的措施)規定的付款期限的公司將無法獲得公共補貼或成為其管理的協作實體。

最後,計劃建立一個私人拖欠國家觀察站,這將導致對付款條件數據的監測和分析,並將促進良好做法。 這些行動包括公佈拖欠公司的年度名單(未按時支付超過 5% 發票且未支付發票總額超過 600.000 歐元的法人實體)。

《資本公司法》和《拖欠法》還規定,大公司有義務在年度報告中註明向其供應商支付的平均付款期限或在低於標準規定的最長期限內支付的發票數量。

拒絕資助

該標準納入了改進金融工具以促進業務增長的措施,這些金融工具可以替代銀行融資,例如眾籌或參與式融資、集體投資和風險投資。

在眾籌領域,《創建與發展法》使國家法規適應歐洲法規,為這些平台在歐洲提供服務引入了更大的靈活性。 此外,拒絕對投資者的保護,允許創建工具以將投資者分組,從而降低管理成本。 為了擴大符合條件的商業項目的範圍,項目的投資限額提高了(從 2 到 5 萬歐元),並修改了少數投資者項目的投資限額,可以提高到 1.000 歐元或 5% 的財富。 .

風險投資產業得到推廣,擴大了這些實體可以投資的公司類型,包括具有高科技成分的金融公司。

最終,您將擴展已識別的地基形狀,包括外部其他區域中擴展路徑的結構。 這些債務基金可以投資於貸款、發票或商業票據,有助於和改善因大流行而導致財務結構惡化的公司的商業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