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J承认无故解雇33天后获得额外补偿 · 法律新闻

加泰罗尼亚高等法院在 30 月 33 日的裁决中开创了相关先例,在法律规定的 XNUMX 天内接受补充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声称经济原因和产品,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 Covid3 大流行导致的健康紧急情况导致的不可抗力,解雇仅在 ERTE 处理公司前 19 天提出,并且客观解雇信不包含终止雇佣合同的结构性原因(除了大流行导致的活动下降)。

仔细看看,考虑到解雇的不公平,在被评估的人的基础上增加补偿是可以被法律承认的。 最近,法院判处额外的刑罚以阻止雇主,因为虽然法定赔偿必须根据工资或服务年限等客观标准计算,并受最高限额的限制,但额外的赔偿旨在评估间接损害, 造成的利润损失或精神损害。 但是,额外的补偿必须以证明为准。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必须获得收入损失金额的原因是失去了利用 Covid-19 实施的非常清醒的失业保护措施的机会。 好吧,虽然她没有足够的失业金,但她本来可以利用西班牙政府在大流行中推出的特殊失业措施。 但是为此,他有必要被包括在公司在解雇后几天开始的 ERTE 中。

事实上,商会认为额外补偿的存在理由在于,如果公司没有滥用职权,由于她在公司资历较短而被解雇,她将受到最低成本的保护,她本来可以对被纳入因不可抗力处理的迫在眉睫的 ERTE 中的某种真实期望,正如我们所说,我能够接受艺术中设想的关于失业保护的非常措施。 RDL 25/8 的 2020,即使没有最低缴款,也承认失业救济金。

作为工人为计算索赔收入损失提供基础的负担,法院不同意它应该是她在 7 个月后在另一个地方找到工作后本应对应的特别失业救济金的全额公司,并且不知道 ERTE 的确切持续时间是多少,也不知道公司何时恢复正常活动,因此它计算了直到延长我国警报和禁闭状态的最后一天为止的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