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阻挠虐待球员后,法官驳回了侵犯教练荣誉权的行为 · 法律新闻

荣誉权与言论自由。 决斗出生于某些运动场并导致马德里一审法院最近判决驳回篮球队教练提出的保护荣誉权的要求,因为两人的陈述该队的前球员在接受一家全国性报纸的采访时批评了该教练在运动场上的活动,涉及球员的喂养和称重以及心理虐待。 法官认为,被告受其言论自由权的保护,高于被告的名誉权。

首先,判决指出,被告不能对媒体对他们的采访所给予的对待,也不能对撰写插入采访的文章的记者的标题负责。

权利冲突

法官分析了被告人的名誉权与被告人的言论和信息自由发生冲突的法理学说,认为原告的名誉权不存在非法干涉,自由必须与诉求相对应的表达方式,必须在法治中予以特别保护,形成多元舆论。

是的,在评估这两项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时,判决规定有必要考虑信息的一般利益、新闻或批评中提及的人的公共性质以及不知情的情况。使用对人(申请人)无可争辩的无理取闹的术语。

公共相关性

考虑到这一点,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正在处理一个涉及体育利益和公共相关性的问题,其中涉及的人具有公众形象,具有相关的公众和社会恶名,因为被告是国家教练,而被告是两个非常相关的女篮人物。

此外,如该句所述,球员在传播某些事实时未附有贬义,超出了言论自由的限度,违反了相称性原则。

因此,他们没有使用明显侮辱或羞辱、无关或不必要的侮辱或表达。 相反,法官澄清说,在进行的面谈中,所发表的言论属于言论自由权的框架。

该判决强调,被告不能声称没有批评他在运动场上的活动,因为在采访中绝不会提及他的个人生活,也没有如已指出的那样包含侮辱或侮辱性的表达。

准确性

同样,被告人报告的所传递的事实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而不是单纯的谣言泄露,因此宣告满足真实性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真实性的要素不应该根据表达的意见来评估。

综上所述,法官认为要求的表达和陈述受其表达自由权的保护,高于被告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