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譴責消除超車優勢的“風險”

在常規道路上,不再允許超過既定速度限制 20 公里/小時進行超車操作。 雖然這個幅度在新交通法草案中受到質疑,但明天終於要生效了。 駕車者稱這一措施“令人失望”,並且“增加了在這些道路上發生事故的風險”。

“我們根本不同意。 我們希望有人提供支持這一措施的研究; “相反,還有一些人不建議這樣做,”歐洲汽車協會 (AEA) 主席馬里奧·阿納爾多 (Mario Arnaldo) 向本報詳細介紹道。 還指出,這一新規定意味著“在西班牙160.000萬公里的常規道路中,每三個路段中就有兩個路段改變標誌並禁止超車”。

“否則,他們就會為司機製造陷阱,從而帶來風險,”他補充道。

同樣,“這項改革具有明確的製裁性質,不會影響必要的、直接取代道路安全的方面,”他詳細介紹道。 具體來說,它指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就手機而言,得分從3分到6分,“解決問題的可能是技術本身,而不是罰款。 就像客運車輛中必須安裝防啟動呼氣分析儀的情況一樣,當我們啟動汽車並激活“汽車模式”時,手機會檢測到該裝置。”

同樣,“新的個人移動車輛的相關方面也沒有受到監管:這些車輛可以駕駛的最低年齡沒有受到監管,也沒有建立識別它們的方式,即使“他們必須有保險。”

最後,就積分許可而言,阿納爾多痛斥“積分的損失不適用於在我國實施違法行為的外國司機,也未確定如何阻止其繼續被違法者合法使用”他們的積分不僅用完了,而且可能還不到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