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電動滑板車事故的大幅增加

所謂Personal Mobility Vehicles(電動滑板車)在使用和流通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成倍增加,造成自身損害和第三方損害,受害人得不到保護,可能因現有立法空白而遭受的損害得不到賠償. 以及每個城市的規範差異。 DGT 最近宣布的電動滑板車強制保險“要到 2024 年才會生效,因為在製定涵蓋此類保險的立法時技術複雜。” 他們就是這樣譴責全國事故受害者和民事責任律師協會 ANAVA-RC 的這種情況的。

Insta 通過確保 DGT 剛剛宣布的電動滑板強制保險必須得到支持它的法律框架的支持,來快速解決這一現實。 它權衡了沒有機動車在《交通道路安全法》的規定範圍內,這意味著駕駛員必須遵守駕駛規則。 然而,這是一場必鬚麵對的辯論,來自保險公司 Mapfre 的一份報告稱,2021 年將發生不到 13 起死亡事故,而今年到目前為止,將產生 200 多起受傷事故,其中 44 人傷亡。

對於 ANAVA-RC 總裁 Manuel Castellanos 來說,有很多問題需要討論,包括區分是否為駕駛員或踏板車投保,找到適合您想要保護的風險的靈活選項,並考慮到您的司機們在馬路上穿梭,他們沒有駕照,很多人連交通規則都不懂。

“顯而易見的是,這種類型的車輛促進了可持續性和環境,這就是為什麼它在城市中越來越重要。 然而,政府目前正在做的是通過禁止行人在人行道上移動來保護行人免受人行道的傷害。 滑板車用戶轉移到道路上揭示了其他類型的事故,這些事故更危險,因為電動滑板車可以以 25 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的車輛”,他指出。

關於購買保險的義務,Castellanos 保證“它的保險必須是一個緊迫的現實,如果可能的話,與強制性汽車保險具有相同的覆蓋範圍,但不幸的是,它的規定需要時間才能實施,因為存在巨大的法律真空和需要保護受傷的第三方。 用戶通常租用這些車輛,這些滑板車在行人面前造成事故,但駕駛它的用戶也可能受到影響。 但是,如果踏板車的駕駛員遭受機動車的傷害,則可以享受強制性汽車保險。 問題是踏板車的司機是造成損壞的原因。 在那種情況下,沒有保險,而且,除了踏板車司機的家庭保險涵蓋的情況外,如果踏板車用戶無力償債,受害者可能得不到賠償。”

在定義特定保險時,應考慮保費及其承保範圍等賬戶方面。 這些車輛可能導致死亡或重傷。 購買時,它們的成本約為 300 歐元,因此保費必須足夠,從 25 歐元到 80 歐元不等,因此有必要查看所覆蓋的範圍。 從 ANAVA-RC 中,他們看到監管層面可預見的是,面對此類車輛的濫用,制定了其他措施,例如使用反光鏡、車牌、頭盔、流通許可證……

對此我們必須補充一點,DGT 發布的指令僅針對警察對不負責任、疏忽或違反交通規則駕駛滑板車的用戶進行行政制裁,但不會啟動對現實的認識運動,這些現實與這些個人行為的倍增一樣潛在機動車輛以及需要習慣以必要的謹慎駕駛,在公共道路上與電動踏板車的用戶共存。

簡而言之,Castellanos 補充說,“我們知道,由於個人機動車輛的疏忽使用或其詭計而導致行人嚴重受傷或死亡的溜冰鞋使用者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包括監禁,因此我們都必須意識到它可能是一個風險因素,因此需要類似於強制性汽車保險的保險”。

除此之外,建立涵蓋此類保險的立法也會出現延誤。 要獲得法律覆蓋,最快的解決辦法是在國家層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