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向妹妹的雞噴灑有毒產品而面臨牢獄之災

阿斯圖里亞斯公國檢察官辦公室要求對一名被指控向其妹妹在蘭斯的雞投擲有毒產品的人判處一年零兩個月的監禁。 口頭聽證會將於本週五(3 月 2 日)在奧維耶多第二刑事法庭舉行。

檢察官辦公室堅稱,被告在未指定日期,至少在 2019 年 XNUMX 月,向他姐姐在 Llanes 的 Parres 養的雞噴灑有毒產品,導致它們出現嚴重的皮膚損傷,羽毛脫落和紅斑伴有瘙癢,腹瀉大便伴有新鮮血液,迷失方向和過度興奮,過早產卵和殼中缺乏鈣化。

在他們身後,他們誕生了。

果園也受到影響。 此外,當月被告故意敲打妹妹的手機,將其摔壞,造成的損失達469歐元。 從母雞進口估計為 46,10 歐元,優質飼料成本為 136 歐元,雞蛋生產價格為 480 歐元。

檢察官辦公室認為,這些事情構成了《刑法》第 337.1 a) 條和第 3 條和第 74 條的持續虐待家養或馴養動物的罪行。 並要求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特別取消在服刑期間的被動選舉權,以及特別取消與動物有關的專業、貿易或商業活動的資格,以及至於擁有動物1年3個月。

在民事責任方面,檢察官要求被告賠償其妹妹 469 歐元(電話進口)、46,10 歐元(雞的價值)、136 歐元(食物的價值)和 480 歐元(損失產蛋量),以及在執行損害果園的判決時認可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