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月 2022 日關於精簡措施的第 6/XNUMX 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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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

根據 55.2 月 5 日第 2015/30 號皇家立法令(以下簡稱 EBEP)批准的《公職人員基本法》(以下簡稱 EBEP)合併文本第 XNUMX.f) 條,公共行政部門必須選擇其官員和勞工人員通過保證敏捷性原則等的程序。

由於沒有自己的自治條例來規範公務員職業人員和長期勞工人員選拔過程的不同階段,該條例的規則已在 Junta de Comunidades de Castilla-La 的行政部門中得到應用Mancha. 364 月 1995 日第 10/XNUMX 號皇家法令批准的國家總局服務人員的一般收入和國家總局公務員的工作和職業提升。

自上述皇家法令批准以來的時間,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的發展,允許並方便採取一系列措施,旨在遵守必須管理人員選擇的敏捷性原則。行政部門公眾。

另一方面,1 月 20 日第 2021/28 號法律第 10 條關於減少公共部門臨時就業的緊急措施,為 EBEP 第 XNUMX 條提供了新的措辭,強化了臨時就業的概念。臨時官方工作人員,以便明確界定將他與行政部門聯繫在一起的關係的性質。 因此,關於因空缺而任命臨時官方人員的最長期限的法律規定得到了支持,作為一項預防措施,以避免濫用這一數字來行使長期或結構性質的職能。 但是,通過這種方式,臨時官方人員所擔任的空缺職位必須由每個公共行政部門的條例中規定的任何規定或流動機制覆蓋。

如不滿足上述條件,自任用已滿三年,臨時官員將被免職,空缺只能由職業公務員填補,除非相應的選拔程序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重新任用. 作為個人臨時官員。 在特殊情況下,個人內部官員必須是他/她臨時擔任的職位,以便在內部官員任命之日起三年內發布相應的呼籲,並根據條款解決EBEP 第 70 條規定。

根據 32 月 2021 日第 28/XNUMX 號皇家法令關於勞工改革緊急措施的第四條附加條款的最後一段的規定,這些規定已擴大到從事空缺工作的臨時勞工人員,工作穩定的保障和勞動力市場的轉變。

為此,還需要採取措施,加快甄選正式職業人員和長期工作,在任何情況下尊重獲得公共就業程序的內在保障和維護憲法和法律原則,允許同時履行為執行選擇性程序而製定的條款,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人員,並保證行政部門提供服務。

39 月 2015 日關於公共行政部門共同行政程序的第 1/12 號法律基於以下原則:電子傳輸尚不能成為特殊管理程序,而必須構成行政部門的通常行為。 因為基於完全電子化操作的無紙化管理不僅更好地服務於有效性和效率的原則,為公民和企業節省了成本,而且增強了相關人員的保障。 出於這個原因,上述法律在其第 XNUMX 條中規定了公共行政部門的義務,即通過提供必要的訪問佢道,例如有應用程序的系統,保證相關人員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與行政部門聯繫。在這種情況下是確定的。

同樣,上述規則第 14 條規定了與公共行政部門進行電子互動的權利和義務,並允許在其第 3 節中規定,在某些程序和某些群體中,只有通過電子方式與行政部門互動的義務自然人,獲得經濟,技術能力,專業奉獻或其他動機,以證明必要的電氣手段的訪問和可用性。

出於這個原因,該法令規定,選擇過程的呼籲可以規定參與其中的人有義務在程序的所有或部分階段與行政部門進行電子互動。 通過電子方式執行程序的前提是進一步簡化選擇程序的處理過程,並促進公民的可及性,他們將能夠在電話中確定的期限內從任何地點和時間執行必要的程序。

他們打算進入或訪問的機構、規模或類別的功能性質,包括文件的電子傳輸或電子手段的使用,例如研究主題和選擇過程後提供的目的地已經通過,前提是希望參與本法令中提到的選擇性過程的人的技術能力,因此,在同一過程中能夠與政府互動的必要電氣手段的訪問和可用性. 選擇過程。

另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是,使用電子方式來執行選擇過程的某些條款,例如提交參與申請或支付費用,已經成為申請人使用的主要渠道。本法令提及的機構、等級或類別。

其次,該法令還規定,作為加快遴選過程的一項措施,縮短了提交競賽階段評估優點的支持文件以及提交目的地申請和參與證明文件的最後期限。要求。 目前,通過電子方式執行這些程序的可能性,以及申請人不提供已由代理主管部門擁有的文件的權利,允許上述條款為十個工作日,而不會造成任何損害給申請者,參與選擇過程。

另一方面,參與甄選過程的大量申請人以及將其中許多名額分配給緊急和優先覆蓋的部門也建議採取這些措施,以加快進行甄選過程。

該法令調整了公共行政共同行政程序 129 月 39 日第 2015/1 號法律第 XNUMX 條中提及的良好監管原則。 由於就必要性和有效性原則而言,該法令追求普遍利益,旨在提高選擇公職人員的靈活性,因此,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人員配備,保證作為為政府服務。

關於相稱性原則,該法令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最適當手段,此外,還包含滿足該標準所涵蓋需要的基本規定。 關於法律確定性原則,這一舉措的實施方式與法律制度的其他部分一致。

同樣,根據透明度原則,在準備過程中,第 7/19 號法律第 2013 條中提及的文件於 9 月 XNUMX 日在卡斯蒂利亞-拉曼恰社區委員會行政管理透明度門戶網站上發布,關於透明度、獲取公共信息和良好治理的問題。 此外,本序言明確定義了規範性倡議的目標。 至於效率原則,這個原則也實現了,因為行政負擔減輕了。

最後,根據 10.1 月 10.2 日關於卡斯蒂利亞-拉曼恰公共職能規劃的第 3/1988 號法律第 13 和 31.1.1.a) 條賦予理事會的權力,頒布該法令,並在行使卡斯蒂利亞-拉曼恰自治法第 39.3 和 XNUMX 條賦予的權限。

據此,根據財政和公共行政部長的提議,並經理事會在 6 年 2022 月 XNUMX 日的會議上審議,

可用的:

第一條 適用範圍

1. 本法令適用於在卡斯蒂利亞-拉曼恰社區委員會及其自治機構的機構、規模或類別中作為正式職業人員或長期勞動人員的選拔程序。

2. 進入正式教學人員機構或個人身份類別的選拔程序按適用的具體規定進行登記。

第 2 條 以電子方式聯繫的義務

1. 選擇過程的呼籲可能會規定參與過程的人有義務在程序的所有或部分階段以電子方式與主管部門互動,從提出參與申請到選擇目的地,包括您可以提出的索賠和索賠。

2. 選擇過程的要求將確定強制進行電子交互的條款和行動、為此啟用的電子手段以及可接受的識別和簽名系統。

第 3 條 提交競賽階段評估優點的證明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競爭反對系統召集的評選過程中,成績證明文件在競爭階段有效,必須在通過者名單公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交。反對階段。

第四條 提交目的地申請和參與要求證明文件的截止日期

通過選擇程序的人必須在卡斯蒂利亞-拉曼恰官方公報上公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提交目的地申請和電話中所需的文件,以證明符合參加要求的要求在選擇過程中獲得批准的人員名單。

單一最終條款 生效

該法令將在卡斯蒂利亞-拉曼恰官方公報公佈後的第二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