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委员会常设委员会已意识到需要在那些发现调解和审判行为出现延误的省份设立 32 个新的社会法院,以简化司法活动并缩短响应时间超过一年。
常设委员会的协议是基于 CGPJ 检查局在 11 月份对所有拖欠一年以上的调解和审判行为的社会法院的情况进行分析后编写的报告。此外,还考虑了宪法法院最近制定的标准,其第一庭宣布,延迟数年即可获得有效司法保护的权利。
在对社会法院状况的分析中,监察局根据中央人民检察院批准的指标,评估了 2018 年至 2021 年以及 2022 年前三个季度的平均案件量。此外,还评估了解决水平、按地区划分的平均待决水平、平均响应时间以及有证据表明的最新报告的日期。
根据这些数据,得出的结论是,设立32个新的社会法院是“必要且必要的”,不应按以下方式按地域分布:
安达卢西亚
-
3 社会法庭 在 阿尔梅里亚
-
1 社会法庭 在 加的斯
-
1 社会法院 赫雷斯-德拉弗龙特拉
-
2 社会法院 在 马拉加
-
5 社会法庭 在 塞维利亚
加泰罗尼亚
马德里
瓦伦西亚自治区
除了创建这32个司法机构外,报告还警告称,过去五年社会法院工作量超过媒体指标130%的所有地方都需要改善司法机构。据检查局称,由于其所有者的努力,处于这种情况的司法机构并未出现在之前的名单中,他们设法减少了延误时间,尽管这些“超出了公民的合理期望,并且”违反了社会管辖权的速度原则。”
常设委员会已同意将报告转发给受影响的高等法院院长,以便他们能够评估在司法人员增加的情况下采取强化措施的推动者。
同样,它也被移交给司法部和地区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