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總局 24/02/2023 決議




法律顧問

概括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16 年 429 月 9 日關於可傳播動物圍欄的第 (EU) 2016/61 號條例修改或廢除了一些關於動物健康的法案,在其第 XNUMX 條中規定,如果爆發圈養動物發現綿羊和山羊病毒(VOC),主管部門應立即採取一定的檢疫隔離控制措施,防止其傳播。

反過來,委員會 2020 年 687 月 17 日的授權條例 (EU) 2019/2016,根據該條例,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與預防和控制某些疾病相關的條例 (EU) 429/XNUMX清單上製定了官方確認圈養動物A類發酵情況下的疾病控制措施,其中包括VOC。

2022 年 2022 月,Villaescusa de Haro 市的八個養羊場正式宣布了 VOC 來源,2023 年 2023 月晚些時候,La Alberca de Zncara 和 Tbar 市宣布了兩個新來源,並在 XNUMX 年 XNUMX 月重複了兩個新來源。在這最後兩個城市中。 最後,在 XNUMX 年 XNUMX 月,在雷阿爾城省的聖胡安阿爾克薩市宣布了一個新的重點。

在所有這些農場中,已採取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12 年 2020 月 687 日第 17/2019 號條例第 XNUMX 條規定的措施。

該條例第 21 條規定,如果農場爆發 A 類發酵,將立即在其周圍建立禁區(ZR),包括:

基於附件 V 中規定的爆發地點的最小半徑的保護區(VOC= 3 公里)。

基於附件 V 中規定的爆發地點的最小半徑的監視區域(VOC= 10 公里)。

該條例第 7 條規定,如果有懷疑,在受影響的農場上標明限制和生物安全措施,等待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認疾病,屆時通過應用第 12 條規定的措施通過.

這些區域按照上述條例第二章的規定,建立了綿羊、山羊痘等甲類疫病的禁區控制措施,加強了區域生物安全和監測措施。 ,例如採取措施限制動物和產品的流動,以及流行病學調查以試圖確定病毒的來源,例如可能發生的可能的風險接觸等。

相同的半徑,等待委員會 2023 年 414 月 17 日的執行決議 (EU) 2023/2022,以修改與羊痘有關的某些緊急措施有關的執行決議 (EU) 2333/5西班牙的山羊痘和山羊痘,分別規定在距離爆發地點 20 公里和 XNUMX 公里的保護區和監測區。

ZR 採取的措施得到了加強,對位於宣布的疫情爆發半徑 20 公里範圍內的所有農場進行了分析控制,這意味著,到目前為止,已經對 200 個農場和 21.000 只動物進行了分析。

另一方面,考慮到自 2022 年 2023 月以來在昆卡省宣布爆發疫情后疾病的演變,以及 41 年 28 月在聖胡安城堡出現新的疫情,有必要確定,在所有卡斯蒂利亞-拉曼恰省,一系列貫穿 AO XLII Nm 的附加手段。 2023 7044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XNUMX

未包括在根據第 2020/687 號授權條例設立的限制區 (ZR) 中的綿羊和山羊農場,以加強控制措施,從而實現徹底根除羊痘。

該總局決定,

1. 建立了一個附加限制區 (ZRA),由阿爾巴塞特、雷阿爾城、昆卡和托萊多等省的綿羊和山羊農場組成,這些地區不包括在限制區 (ZR) 中。

2. 禁止活體動物從 ZRA 綿羊和山羊養殖場進出,屠宰場除外,屠宰場可以接收來自國家領土的動物進行屠宰。

3. 除非該禁令允許動物在動物技術繁殖分類的農場與其牧場之間移動,前提是農場和牧場都位於 ZRA 內,並且滿足本文件第 4 點的條件。

4. 批准將動物從位於 ZRA 的綿羊和山羊農場直接轉移到位於國家領土的屠宰場進行屠宰,條件如下:

  • a) 綿羊和山羊運輸所使用的交通工具:
  • b) 擬轉運的綿羊和山羊,在裝貨前四十八小時內,已經過臨床檢查,未出現與綿羊痘和山羊痘相適應的臨床症狀或病變。

5. 位於 ZRA 內的動物技術分類為飼養場、集中中心或經營者/貿易商的農場,在其設施完全清空後,將進行清潔和消毒,並實施適當的生物安全和可追溯性措施。主管機關根據流行病學情況,決定允許放歸。

6. 每輛進入卡斯蒂利亞-拉曼恰綿羊和山羊農場的車輛都必須在入口和出口處進行適當的消毒,特別強調車輪和車身底部。 所有這些都是本決議第 4.a) 點中考慮的額外消毒措施。

7.提問郵箱為 [電子郵件保護].

8. 傳達了農業和畜牧業總局 02/06/2023 的決議,該決議確定了在宣布綿羊和山羊疫情爆發之前卡斯蒂利亞-拉曼恰綿羊和山羊農場應遵循的衛生措施昆卡省 Villaescusa de Haro、La Alberca de Zncara 和 Tbar 市的水痘,雷阿爾城的 Alczar de San Juan 疑似水痘,發表於 28 年 02 月 09 日的 DOCM 第 2023 號。

根據該決議,該決議不會終止行政程序,可在收到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向農業、環境和農村發展部長的負責人提出上訴,按照根據 122 月 39 日第 2015/1 號法律第 XNUMX 條的規定,不影響提交任何其他被認為適當的文件。

根據 14 月 39 日第 2015/1 號法律第 XNUMX 條的規定,任何行政上訴的提交都可以通過電子方式放寬,除非有義務通過電子方式與公共行政部門(如法人、沒有人格的實體和代表上述的自然人),通過 Junta de Comunidades de Castilla-La Mancha (www.jccm.es) 的電子總部。

LE0000747292_20230209轉到受影響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