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 2022 月 XNUMX 日的決議,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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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

根據國家公共行政學院 6.4 年 7.2 月 16 日決議第 2021 條和第 5.2 條的規定,證明了用於資助培訓計劃的資金的分配、應用和管理的標準和程序在總局領域,由總局就業聯合培訓委員會確定提交培訓計劃的期限,第 9 條和第 XNUMX 條規定的限制,因此,規模根據將製定資金分配標準,該標準將傳達給在 FEDAP 門戶中註冊的所有發起人,並將通過 INAP 理事會負責人的決議在官方國家公報上公佈。

國家總局就業培訓聯委會於 21 年 2021 月 XNUMX 日召開會議,通過了包含本決議的協議。

據此,本局決定:

第一的。 目的。

在該決議的調解下,由國家總局在 AFEDAP 框架內根據國家公共行政學院 16 年 2021 月 95 日的決議推動的就業培訓計劃融資程序開始。制定用於資助國家總局領域培訓計劃的資金分配、應用和管理的標準和程序,於 21 年 2021 月 XNUMX 日 BOE 第 XNUMX 號公佈。

第二。 展示培訓計劃的廣場和地點。

一、培訓計劃提交截止時間為本決議發布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飛機的展示是通過 FEDAP 門戶完成的。

2. 如果提交的計劃不符合要求,發起人將被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補齊或附上強制性文件,並表明如果沒有完成,您的請求將被視為撤回. ,具有關於公共行政部門共同行政程序的 68 月 39 日第 2015/1 號法律第 XNUMX 條規定的效力。

3. 在分配方案中包含的金額低於要求的情況下,發起人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重新制定計劃並使其適應提議的金額。

4. 解決和通知程序決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本決議公佈之日起六個月。

第三。 可歸屬於培訓計劃的費用限額。

1. 直接歸屬於補充活動的費用往往限制在清醒和進口總額的 2% 以內。

2. 與執行不能直接分配的合格活動相關的一般費用往往對直接費用的進口有 10% 的最高限制。

3. 其他與培訓計劃相關的水、氣、電、短信、電話、辦公用品消耗、監控和清潔等非專業費用的間接費用,最高不超過直接費用總額的6%。

臥室。 理由廣場。

在 1 年 28 月 2023 日至 1 月 28 日期間,將通過 FEDAP 門戶網站提交支持帳戶來說明執行培訓計劃的理由和產生的費用。多年計劃的理由將在每年有正當理由的費用所指的次年 XNUMX 月 XNUMX 日至次年 XNUMX 月 XNUMX 日期間。

第五。 重要的是分發和擴展。

1、國家總局對應的資金中,INAP管理的金額為4.006.080歐元。 剩餘的 9.347.510 歐元將分配給 AGE 的發起人,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將優先用於特定培訓。

2. 劃轉資金的個性化量化確定如下:

跨行政和跨部門計劃。

  • a) 對於跨行政部門和跨部門的計劃,最多為每個財政年度分配的資金總額的 20%。 假設有用於單位計劃的資金盈餘,則此限制將不適用。 該決定將根據以下標準作出:

    計劃的設計、內容和適用範圍的相關性基於每個發起人的能力和比較優勢。 如果計劃在此標準之前被視為不合格,則將沒有資格獲得資助。

    上一年收到的資金的執行百分比。

    如果一項計劃根據上述標準被認為不合適,則其評估將不會繼續,也將無法獲得融資。

  • b) 鑑於此類計劃的特殊性,對於首次提交申請的發起人,委員會將在分析後提出資助金額,該金額在任何情況下最多對應於進口招標。對提交計劃的計劃活動的一般利益和性質的充分性。
  • c) 對於其餘發起人,將考慮上一年執行的進口和執行程度。 鑑於本決議前一財年發生的特殊情況,直到當年 40 月才解決,如果執行的金額大於授予的進口額的 2021%,則認為發起人具有足夠的執行能力。 擬授予每個發起人的金額將通過對 60 年執行的進口申請最多增加 40% 的執行程度大於 XNUMX% 的發起人來計算。 這種增加的應用將與每個啟動器的執行程度成正比,乘以和導入執行以下係數:

    1,0 執行程度等於或小於 40%。

    1.6 執行程度等於 100%。

    對於 1.0% 和 1.6% 之間的中間執行度,比例值 X 介於 40 和 100 之間:

    X = [(執行度 - 40)* 0,6/60] + 1

  • d) 在應用上述標準時,投標將被考慮在內,但建議授予的最高金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所要求的金額。

單位計劃。

  • a) 除首次展示飛機的發起人外,進口執行和上一年度執行程度均進行招標。 鑑於本決議前一財年發生的特殊情況,直到當年 40 月才解決,如果執行的金額大於授予的進口額的 2021%,則認為發起人具有足夠的執行能力。 擬授予每個發起人的金額將通過對 60 年執行的進口申請最多增加 40% 的執行程度大於 XNUMX% 的發起人來計算。 這種增加的應用將與每個啟動器的執行程度成正比,乘以和導入執行以下係數:

    1,0 執行程度等於或小於 40%。

    1.6 執行程度等於 100%。

    對於 1.0% 和 1.6% 之間的中間執行度,比例值 X 介於 40 和 100 之間:

    X= [(執行等級 – 40) * 0,6/60] + 1

  • b) 根據上一節中提出的金額,考慮到每個發起人指導其計劃的部隊(潛在接受者)的數量,如下所示。

    根據 a) 節中提議為每個發起人授予的金額,每筆現金的進口金額將通過將所述配額除以計劃的有效或可能接受者的數量來計算。

    建立了一個最大值,該最大值是通過將先前計算的以現金進口的平均值和標準差相加來計算的。 還確定了一個最小值,該最小值是根據所有發起人在 2021 年請求資助的部隊總數以及可用於單位計劃的總金額計算得出的。

    以現金進口的方式將在獲得這些最小和最大限值範圍內的每個發起人之前進行調整。 平均現金進口高於最大值的發起人將被指定為現金進口的最大值; 那些平均進口現金低於最小值的發起人將被指定為現金進口的最小值。

    最小值也作為新發起人帳戶週期中的參考。 對於首次提出申請的發起人,擬授予的金額將是該最小值乘以該計劃的有效人數的結果。

  • c) 在應用上述標準時,投標被考慮在內,但提議的最高金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所要求的金額。
  • d) 在應用上述標准後,各個提議金額的總和相對於單位計劃可用的總資金進行加權,獲得作為適用於金額的校正因子,以調整所述金額。每個財政年度的可用資金總額。

如果在應用修正係數後仍有未分配的資金,國家總局聯合訓練委員會可以決定將其用於資助INAP培訓計劃。

額外提供資源

1. 本決議終止行政程序,可選擇性上訴或直接向行政爭議法庭提出質疑。

2. 根據第 123/124 號法律第 39 條和第 2015 條,可在本決議在官方國家公報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布該決議的機構提出撤銷的可選上訴, 1 月 XNUMX 日。

3. 根據第 9.1/46 號法律第 29.b) 條和第 1998. 條的規定,可在收到通知後的兩個月內向中央行政爭議法庭提出行政訴訟上訴, 13 月 XNUMX 日,規範有爭議的行政管轄權。

4. 該決議被上訴撤銷的,在撤銷上訴得到明確解決或因行政沉默被駁回之前,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單一最終條款 有效性

該決議於其在官方國家公報上公佈後的第二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