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法

本文將揭示與基金會有關的所有方面,它們的形成方式和工作方式。 在略微擴展所有信息的基礎上,包括與這些實體相對應的信息以及它們在每個實體中需要的範圍和需求是什麼。

什麼是基金會?

根據關於基金會的第2/50號法律第2002條的規定,基金會是:

“非營利性組織的構成是,根據其創作者的意願,對其遺產產生持久影響,以實現一般利益目的”

 因此,它們受到《西班牙憲法》第34.1條的保護。

基金會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 最初所有人都需要遺產。
  • 他們必須追求普遍關心的目標。
  • 他們不是由合作夥伴組成。
  • 他們缺乏獲利動機。
  • 如果他們具有國家職能,則受《基金會法》第50/2002號的管轄,當他們在一個以上的自治社區中活動時,或者如果自治社區缺乏具體立法時,則受其管轄。 但是,在諸如馬德里共同體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有關於自治區基礎的法律,則它們將受特定地區立法的管轄。

考慮到上述這些特徵,必須考慮到沒有利潤動機意味著不能分配每年產生的收益或經濟盈餘。 但是,如果可以表現出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 在年底獲得經濟盈餘。
  • 在基金會內執行僱傭合同。
  • 產生可以產生經濟盈餘的經濟活動。
  • 基金會獲得的這些盈餘必須重新投資以實現實體的目的。

基金會成立的書面法規是什麼?

基金會的章程是通過正式的契據合法執行的,該契據由基金會的成立文件組成,其中第10/50號法律第2002條規定的基金會的方麵包括:

  • 如果是自然人,則為一個或多個創始人的姓名和姓氏,年齡和婚姻狀況;如果是法人,則為姓名或公司名稱。 而且在兩種情況下,國籍,地址和稅務識別號都是必需的。
  • 捐款的valuation賦,估值,形式和現實。
  • 基金會的相應章程。
  • 對領導機構成員的身份進行相應的標識,以及在創立時進行相應的接受。

關於章程,必須記錄以下內容:

  • 必須遵守《基金會法》第5條規定的實體名稱。
  • 各自的基本目標。
  • 基金會的家庭住址以及將在其中進行相應活動的地區。
  • 建立資源使用的基本規則,以實現基本目標並確定受益人。
  • 董事會的組成,組成該委員會的成員的任命和替換規則,罷免的原因,審議和通過決議的權力和方式。
  • 創始人有權建立的所有其他法律規定和條件。

注意:在建立基金會章程時,應考慮到以下幾點:

“《基金會章程》的任何規定或任何一個或多個創始人的意願被視為違反法律的規定,都將被視為未成立,除非該法律的構成效力受到影響。 有鑑於此,基金會將不會在基金會註冊處進行註冊”。

如何創建基金會?

要開展基金會的建立,有必要:基金會的第9/50號法律第2002條確立了一個或多個創始人,遺產,一些宗旨或目標,為此,存在以下形式:

第九條:憲法的形式。

  1. 基金會可以由跨組織或死因法令組成。
  2. 如果是通過活體內法構成的,則該程序將通過一項公共契約來執行,其內容將在下一篇文章中確定。
  3. 如果基金會是由人事法組成的,則該程序將以遺囑方式進行,並滿足以下條款所規定的憲法契據的要求。
  4. 如果碰巧凡人死因法案造成了基金會的立憲,立遺囑人就只能建立自己的意願來建立基金會並處置捐贈的資產和權利,而公共契據中載有本法的其他要求,將由遺囑執行人授予,否則,由遺囑繼承人授予。 如果確實不存在這些契約,或者未能履行此義務,則保​​護地將在事先獲得司法授權的情況下授予契約。

無論如何,需要說明的是,有必要根據3月7日的第8/384號皇家法令第1996、1和1337條,為基金會的章程建立公共契約並在基金會註冊處進行註冊。該法案批准了《國家能力基金會註冊管理機構條例》。 但是,在2005月11日批准第XNUMX/XNUMX號皇家法令的唯一臨時性條款(批准基金會條例的州管轄權)之前,直到州職能基金會註冊處開始運行之前,現有的註冊機構將保留下來。

主要寄存器如下:

  • 社會行動的國家基礎 -福利基金會的保護和登記處(衛生,社會服務和平等部)。
  • 國家文化基金會 -文化部的保護國。 雷伊廣場(Plaza del Rey),位於1-2樓(建有七個煙囪)。 電話:91 701 72 84。 http://www.mcu.es/fundaciones/index.html。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保護]
  • 國家環境基金會 -保護地註冊處和環境基金會註冊處。 聖胡安德拉克魯斯廣場,編號28073馬德里。 電話:597 62。傳真:35 597 58。 http://www.mma.es.
  • 國家科學技術基金會 -科學技術部的保護地。 馬德里卡斯特拉納大街(Paseo de la Castellana),電話:160 28071,馬德里。
  • 另一類基金會,其範圍為馬德里自治區-馬德里自治區協會註冊處,C / GranVía,18。電話:28013 91 720 93/40。

基金會的運作是什麼?

為了開展基金會的運作,一旦其契約和章程被建立並註冊,並且為了使與財政事務有關的所有義務在相應的檢察官辦公室中處理,則創建的基金會必須保持該賬簿直到《分鐘和會計》為止,這是根據《非營利實體總會計計劃》的適應規則和《預算信息規則》建立的。 會議紀要和會計的規定如下。

  • 會議紀要: 這是一本包含編號和裝訂頁的書,其中將記錄基金會理事機構的各個部分,並特別提及所採用的協議。 它必須按時間順序保存,並且如果偶然留下空白或未使用的頁面,則必須取消該頁面,以避免出現與各節的發展不符的註釋。 每個記錄中必須收集的數據如下:
  • 相遇的器官。
  • 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 呼叫號碼(第一個和第二個)。
  • 助手(名義或數字數據)。
  • 當天的訂單。
  • 會議的發展,其中指定了與捍衛人民有關的主要論據。
  • 通過所有協議。
  • 採用協議和數字結果的系統。
  • 秘書的簽名和總統的VºBº的簽名,除非《章程》規定需要其他簽名。

必須批准在本機構下一次會議上介紹各節中製定的所有會議記錄,通常情況下,當天要討論的第一點包括閱讀和批准會議記錄。上次會議。

  • 會計,審計和行動計劃: 《基金會法》對會計方面進行了一些新的更改,確定了這些實體的義務,具體如下:
  • 所有基金會都必須保留一本每日賬簿以及一份存貨和年度賬簿。
  • 基金會董事會必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批准年度賬目。
  • 一旦基金會滿足商業公司的要求,基金會就可以用簡略模型編制所有年度賬目。
  • 必須將基金會的年度賬目提交審核。
  • 所有年度賬目都必須由基金會董事會批准,然後在批准後十個工作日內將其提交給保護國。
  • 另一方面,董事會將製定一項行動計劃並將其發送給保護國,該計劃應反映出預期在下一個財政年度進行的目標和活動。
  • 在進行經濟活動的情況下,基金會的會計必須遵守《商業法》的規定,並且當基金會處於為主導社會提供的任何假設時,必須制定合併年度賬目。
  • 與帳戶存款和國家權限基金會帳簿的合法化有關的相應功能是在國家權限基金會註冊處進行的。
  • 政府將在本法生效後的一(1)年內,更新《非營利實體總會計計劃的適應規則》和《預算信息規則》,並批准行動準備規則。所述實體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