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国际控制和控制公约修正案

决议 MEPC.325(75) 对 2004 年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的修正案

规则 E-1 和附录 I 的修正案

(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测试和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模型)

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组织公约》第 38 a)条,该条涉及有关防止和遏制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赋予保护海洋环境委员会的职能,

还忆及 19 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BWM 公约)第 2004 条规定了修正程序,并赋予本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修正案的职能上述公约供缔约方通过,

在其第 75 届会议上审议了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测试 BWM 公约和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范本的拟议修正案,

1. 根据 BWM 公约第 19(2)(c)条的规定,通过对第 E-1 条和附录 I 的修正案;

2. 根据 BWM 公约第 19 条 2) e) ii) 的规定,确定修正案将于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被视为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超过三分之一的缔约方通知秘书长表示他们拒绝修正案;

3. 邀请缔约方注意,根据 BWM 公约第 19(2)(f)(ii)条,上述修正案将于 1 年 2022 月 2 日按照第 XNUMX 款的规定被接受后生效;

4. 还请缔约方尽快考虑对有权悬挂其各自旗帜的船舶进行调试测试的第 E-1 条修正案的应用,同时考虑到“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测试指南” (BWM.2/Circ.70/Rev.1),经修正;

5. 决定在调试测试的背景下进行的分析将是指示性的;

6. 要求秘书长为 BWM 公约第 19(2)(d) 条的目的,将本决议的核证副本和附件中所载修正案的文本发送给 BWM 公约所有缔约方;

7. 还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发送给非 BWM 公约缔约方的本组织会员;

8. 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准备 BWM 公约的综合认证文本。

附件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修正案

集E-1
致谢

1. 第 1.1 段由以下内容代替:

.1 对投入运营的船舶进行初次检验或按规则 E-2 或 E-3 要求颁发证书。 公认的是,第 B-1 条要求的压载水管理计划和相关结构、设备、系统、附件、介质和材料或程序完全符合本公约的要求。 在上述认可中,确认已进行调试测试以验证整个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以证明其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的正常运行,同时考虑到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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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1.5 段由以下内容代替:

.5 在对结构、设备、系统、附属物、设施和材料进行重大修改、更换或修理后,根据情况进行附加检验,无论是全面检验还是部分检验,以完全符合本要求协议。 检验应确保此类重大改装、更换或修理已实际进行,以使船舶符合本公约的要求。 在对水管理系统的安装进行附加检验时,在所述检验中确认已进行调试测试以验证系统的安装,以证明其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能良好流程,同时考虑到组织制定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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