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确认对桑坦德银行处以 485.000 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延迟重组没有资源的客户的假设 · 法律新闻

最高法院已裁定西班牙银行对桑坦德银行处以 485.000 欧元的罚款,理由是该银行严重违反了皇家法令关于保护无资源抵押债务人的紧急措施的良好实践准则 (CBP)。

西班牙银行根据皇家法令第 5.4 条的规定,在 1 年 31 月 2014 日至 XNUMX 月 XNUMX 日期间对该实体进行检查以核实抵押债务重组措施的适用情况后对该实体实施了上述制裁。

在 1233 年应用这种抵押债务重组手段的 2014 份文件中,检查包括随机抽样 66 份文件,从中得出结论,在 89% 的案件(59 起中的 66 起)中,实体有在债务人被证明处于排除门槛的那一刻,没有确定抵押债务重组的影响,而是在那一刻之后维持原始贷款的财务状况(在 53% 的情况下,维持到两个月后,42% 的延长在 2 到 6 个月之间,其余 5% 的延长超过 6 个月)。

该判决认为,自认可债务人处于被排除情况的要求以来,如果他们已应用重组的影响,它将向利益相关方报告对相关方重要的估计检查,金额为 239.000 欧元。 2014 年处理的文件(仅评估认证要求与重组申请日期之间的时间大于 XNUMX 个月的文件)。

法院的结论是,在本案中,上诉方“在其认为抵押债务人已证明其处于排除门槛时并未应用 CBP 制定的抵押债务重组措施,而是在较晚的时间,通常在重组正式化时或前一期正式化发生时,在排除情况认可后最多 6 个月的退款,已违反 RDL 5.4 第 6 条/2012,其中规定从指定时间的第一个开始强制适用 CBP 条款”。

因此,桑坦德银行对国家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的上诉被驳回,该判决确认了西班牙银行管理委员会于 24 年 2017 月 XNUMX 日通过的针对上述实体的制裁决议。

什么时候应该进行重组?

商会决定必须应用上述重组的时刻——一旦排除门槛的情况得到认可,或者相反,一旦贷款合同的更新已经执行。 它还决定何时意味着债务人已认可处于该排除门槛,以及这是否取决于皇家法令规定的每一份文件的贡献。

在他看来,“在具体的债务重组措施中,《良好实践守则》的规定将适用的时间点是对发现位于排除范围内的抵押债务人的认可。

补充说,信贷机构接受抵押债务人处于排除门槛,没有提供上述皇家法令中规定的任何文件“并不免除实体适用引用的法律文本第 5.4 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