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人赤身裸体在瓦伦西亚接受暴露狂的审判

周二,一名 29 岁的年轻裸体主义者赤身裸体出现在巴伦西亚市司法院,在一个颇具争议的行政法庭接受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审判,该法庭因在街上不穿衣服而被处以罚款。被告已因全球进口总额约 3.000 欧元而被处以近十几处罚款,他声称这是“合法做法”,因此捍卫了自己行使这一权利的权利。

最后,年轻人亚历杭德罗·科洛马尔 (Alejandro Colomar) 是一名计算机科学家,为一家美国计算机安全公司进行远程办公,他必须按照国民警卫队通知的国家警察的指示着装才能进入司法城的设施。制裁威胁。

这名年轻人来自巴伦西亚,目前是阿尔达亚居民,他解释说,他对自己的裸体从来没有任何问题,他在互联网上搜索后发现这是一种合法的做法。

然而,令他感到遗憾的是,每次他赤身裸体外出时,警察似乎都打扰了他,有时还带着穿着衣服的母亲、阿姨。科洛马尔强调,他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他有钱支付罚款和律师费。

他的律师巴勃罗·莫拉 (Pablo Mora) 解释说,在街上裸体并不构成犯罪,但也承认自 1988 年消除公共丑闻罪以来,存在法律真空。从那时起,这种做法必须在市政法令中受到规范。

缺乏监管

他指出,问题在于很少有市议会(例如巴塞罗那或巴利亚多利德)对其进行监管,但巴伦西亚大都市区却没有,因此,他认为“合法性原则受到了违反”。事实上,正是这种违规行为让他获得了其中一项罚款。

在其他案件中,他因裸体进入警察局而被定罪,他将在一审和省法院败诉,现在将被提交最高法院,并可能最终被送至宪法法院。

律师解释说,大部分制裁都是因为违反了《禁言法》第 37 条,该条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淫秽的裸露癖——而裸露癖始终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他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

对此,他强调,他们已经赢得了基本权利的裁决,他有信心赢得他所打开的八个制裁档案,因为他认为在街上裸体“不是猥亵的暴露癖”,而是一种表现。的意识形态自由。 “我们知道这不是犯罪,但可以解释,”他指出。

律师表示,关于禁言法的这条条款没有任何先例,但他们确实上诉欧洲人权法院对英国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裁决,该裁决规定可以听取以下内容: 《世界权利宣言》第十条所载的意识形态和言论自由涵盖了裸体主义。

“这是我们的基本论点,尽管最高法院没有听说这不是意识形态自由的表达。”不过,他们强调,基于合法性原则,他们已经赢得了裁决,对此持乐观态度。